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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提交医疗事故争议申请后,多久有回复?

2025-03-28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医疗领域,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当患者或其家属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都急切地想知道相关部门何时能给予回复。针对这一问题,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为我们进行了详细解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提交医疗事故争议申请后,多久有回复?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日的受理审查期、5日的材料移送期以及7日的再次鉴定受理期,这些时间规定不仅大大提升了行政处理效率,更切实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书面通知的要求也保障了程序的公开透明,让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处理进展。

总之,在面对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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