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重拳出击,无证卖药最高罚30倍!
2025-10-30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但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乱象,让消费者安全岌岌可危!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将解读《药品管理法》,从业者避坑、消费者维权全攻略来了!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药品的,将面临三重处罚:
·责令关闭经营场所,
·没收药品及违法所得,
·处以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若货值不足10万元,一律按10万元计算。
举例:若某企业在平台销售无证药品,货值仅8万元,按法条“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罚款区间为150万至300万元!这不仅是经济重压,更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行业“准入门槛”,无证操作等于自毁前程。
为何“零容忍”?无证药品的三大危害
1. 质量无保障:无证作坊缺乏生产规范,可能添加违禁成分或细菌超标;
2. 维权难:无资质企业无固定经营场所,消费者投诉无门;
3. 扰乱市场:低价劣质药冲击正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划重点!对从业者来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就是“保命符”,无证操作等于自踩“高压线”。而对消费者来说,严格监管意味着更安全的用药环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联合各地监督员,一直在持续监督,共同维护用药安全!
【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招募健康-法制宣传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153985,15340162831,010-53387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