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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重拳出击,无证卖药最高罚30倍!

2025-10-30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但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乱象,让消费者安全岌岌可危!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将解读《药品管理法》,从业者避坑、消费者维权全攻略来了!

政策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药品的,将面临三重处罚:

·责令关闭经营场所

·没收药品及违法所得,

·处以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若货值不足10万元,一律按10万元计算。

举例:若某企业在平台销售无证药品,货值仅8万元,按法条“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罚款区间为150万至300万元!这不仅是经济重压,更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行业“准入门槛”,无证操作等于自毁前程。

为何零容忍?无证药品的三大危害

1. 质量无保障:无证作坊缺乏生产规范,可能添加违禁成分或细菌超标;

2. 维权难:无资质企业无固定经营场所,消费者投诉无门;

3. 扰乱市场:低价劣质药冲击正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划重点!对从业者来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就是“保命符”,无证操作等于自踩“高压线”。而对消费者来说,严格监管意味着更安全的用药环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联合各地监督员,一直在持续监督,共同维护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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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