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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者也被监管!这些情况下,监管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

2025-10-24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某地频频曝出药品安全问题却迟迟不见整改时,监管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面对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法律如何督促各方履行职责?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结合《药品管理法》中的“约谈制度”,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

监管者也被监管!这些情况下,监管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

究竟谁会被约谈呢?主要分两种情形:

一、如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没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本级政府或上级药监部门会约谈它的主要负责人;

二、要是地方政府没履行药品安全职责、没消除区域性重大隐患,上级政府或上级药监部门也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那会有人质疑:“约谈会不会只是走个形式?”答案是否定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要求,被约谈的部门和地方政府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光说不做。而且,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将被纳入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评议和考核记录,直接影响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价

那这个制度和我们普通消费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很直接——约谈制度通过层层压实责任,让监管者和地方政府不敢懈怠,才会更主动地去发现药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如更早排查出问题药企、更快整治假药集中的区域。这些行动最终让大家买到的药更安全,用药更安心。

总之,药品安全约谈制度不是软提醒,而是硬约束是否关注过所在地的药品监管情况?欢迎留言分享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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