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5-09-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批复的请示》(内疾控中心字〔2025〕321号)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管理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出具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9692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一栋及室外给排水、供热、电力、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新购置设备共282台(套、项)。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工期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海拉尔东街以北、永平路以东、内蒙古第四医院以西,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鸿盛办公区院区南侧。
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年。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910.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财政配套解决。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此批复。
联 系 人:陈皓雪
联系电话:6944579
附件: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概算表
2025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jgjs/202508/t20250825_2779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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