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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何追责?

2025-05-20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体系中,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其行为直接关系到患者权益的保障和医疗安全的底线。此前我们探讨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今天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将聚焦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追责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对于轻度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则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按级定罚既避免了“一刀切”的苛责,又通过约束促使医疗机构将医疗安全纳入核心管理范畴,从源头减少事故隐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何追责?

同时,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涉嫌医疗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如降级、撤职等此外,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有权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上述的规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疗安全的重视,也彰显了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为的严格约束。它们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安全纳入核心管理范畴,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一次诊疗活动都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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