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符合此条件即可加入专家库!
2025-02-18 来源: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确保鉴定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 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 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这不仅为患者提供了一个公平解决纠纷的途径,也提升了整个医疗行业的透明度和信任度。当发生争议时,可以从更广泛的专家资源中挑选最合适的人选进行评估,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可能带来的偏见。
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宣传员提醒大家关注这一重要规定,它保障了每一个案例都能得到最专业的评估,确保公正处理医疗事故的同时,也为公众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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