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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接受储存配送业务公告

2024-07-17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有关规定,同意下列企业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委托企业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委托期限

  安徽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皖AA5510571

  海南苗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368号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368号分拣中心1-5层及立体仓库

  2025年5月27日止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皖AA5510340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2024年12月31日止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405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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