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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素养 促健康 | 新版健康素养第9条

2024-07-06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4年6月是全国首个全民健康素养宣传月,主题是“提素养 促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你掌握了吗?今天我们来学习第9条内容——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2024年版)

  第9条

  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是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防控传染病人人有责。

  传染病是指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且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传染病可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之间传播。传染病的流行必须具备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传染源是指携带并且能够排出病原微生物的人和动物,可以是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以是受感染的动物。易感人群是指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群。传播途径是指病原微生物从传染源排出后进入易感人群所经过的途径,常见的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接触传播、虫媒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等。有些传染病可通过多种途径传播。

  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有效措施。根据传播方式、速度及对人类危害程度不同,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实行分类管理。

  防控传染病,人人有责。每个人要主动学习传染病防控知识,一旦怀疑自己感染,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疫苗接种和治疗等工作。出境时,要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预防措施,减少感染风险;入境时,如果所在国家或地区出现传染病流行,要主动报备。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xuanchuankejiao_0705/402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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