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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其琦行政处罚公示

2024-04-26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卫医罚[202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其琦

  案件名称:在第三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多点执业未备案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江其琦的执业地址与批准的《医师执业证书》不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版)》 第五十七条、《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第三十五条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sgg/sgs/sgsxzcf/202401/t20240105_6373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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