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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行政处罚公示

2024-04-26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卫医罚[2023]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林东

  案件名称:林东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等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sgg/sgs/sgsxzcf/202401/t20240105_6373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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