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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开信息的处理情况

2024-08-27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公开信息处理方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下是对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开信息处理情况的详细阐述: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职责

·工作机构: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职责范围: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医疗保障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处理

·公开内容: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医保目录、基金运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监测、曝光案例等。

·公开渠道:主要通过“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

·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医疗保障政府信息。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和电子申请两种,申请人需填写《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受理:局办公室作为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收、登记、审核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答复内容:根据申请内容,局办公室将提供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于免予公开的信息,将说明理由;对于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并尽量提供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公开的监督与保障

·监督机制: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法律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公开信息处理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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