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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信访局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

2024-03-13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一、申请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山东省信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在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委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311号)或者山东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鞭指巷中段)现场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须同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受理邮箱(xfjxxgk@shandong.cn)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2.当面提出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公开与申请人直接有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

四、办理流程

省信访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省信访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作出补正。

省信访局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办理过程中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省信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标准

省信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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