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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延期的通知

2025-10-31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关于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延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8月29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冀医保规〔2023〕12号)延期2年。2025年8月29日至10月23日期间,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本办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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