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谊和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以及参保人员崔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2025-10-31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谊和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以及参保人员崔莹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谊和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38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27854.82元。
二、参保人员崔莹 (身份证号:12010619XXXXXX4523)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并接受返还现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4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tzgg/202510/t20251020_7158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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