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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5年第43号)

2025-09-24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福建省宝诺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检查地址

  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

  类型

  检查结果

  福建省宝诺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持有人);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延伸检查)。

  1.持有人检查地址(持有人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2、16、18号华建大厦5号楼706-1;

  2.延伸检查地址(受托方生产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1.检查范围: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规格:47.5m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096)

  2.车间、生产线:受托方的201C车间、202车间的硬胶囊剂生产线5。

  1.对持有人检查:2025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

  2.对受托方(延伸检查):2025年6月24日-6月26日。

  依申请

  符合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jdjc/202507/t20250715_6967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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