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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晋名方优选工作审评专家征集的通知

2025-09-24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山西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三晋名方”优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药产业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开展“三晋名方”优选工作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为三晋名方优选工作遴选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专家库,确保优选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开展,深入挖掘我省在临床上具有独特优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

  二、征集范围

  1.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从事中医药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员。

  2.医疗机构中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

  3.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中熟悉中药质量标准、检验技术的专业人员。

  4.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其他专业机构人员或企业专家。

  三、征集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学术不良记录。

  3.专业知识:熟悉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中医临床、中医方剂、中药研究、中药质量控制、成果转化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

  4.专业职称: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于专业能力突出、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专家,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5.健康状况: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相关审评工作,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对于专业能力突出、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6.时间保证:能够保证有足够时间参与三晋名方优选的审评、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

  四、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专家遴选阶段: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7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推荐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入选专家名单。

  3.公示及入库阶段:入选专家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三晋名方优选工作审评专家库。

  五、申报材料

  1.《三晋名方优选工作审评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寄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sxyjjzcc@163.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910室(请务必以EMS方式邮寄,以免造成邮件遗失)。

  收 件 人:宋宇博

  联系电话:13015477767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确保推荐专家质量。

  2.入选专家将根据三晋名方优选工作安排,参与相关审评等工作。评审过程应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专家在收到评审邀请后,若存在所在单位与被评审事项单位存在同一法人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的,或五年内与被评审事项单位有法律纠纷或存在利益关系的,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评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附件:三晋名方优选工作审评专家申请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509/t20250910_9955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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