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中医医院拟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公示
2025-09-2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中医医院提交申请,拟开展神经调控(属限制类医疗技术)诊疗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自治区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新卫医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和规范,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后,拟同意该院开展神经调控诊疗工作,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止。
联系电话:0991-8565933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zhgl8/202509/dac21a420677410da8a4d35a0b4e96e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