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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09-2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新卫科教函〔2025〕62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兴疆战略,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卫科教发〔2025〕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创新科研项目、青年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引导项目、面向基层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中亚五国合作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5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以自治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具体申报单位要求见申报指南。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协议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原则上服务时间须覆盖项目执行周期。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已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项目。已承担过青年科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申报。

  3.已连续两次申报同类项目未获立项的,须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报。

  4.指南论证专家不得申报本次科技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

  1.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结合各单位科研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下达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限报数量(见附件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2.各地(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项目,委直属直管各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单位项目。各推荐单位应认真阅读《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推荐流程,指导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本单位科研人员完成申报工作。所推荐项目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生成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后提交,视为推荐成功,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完成推荐工作。《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可至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hxmgl.xjqmjk.com/)下载。在推荐起止时间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其他要求

  除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临床研究相关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项目知识产权须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申报单位应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组织伦理审查,并出具明确的伦理审查意见;

  4.本次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上传涉密资料。

  三、申报方式和时限

  实行网上申报推荐。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17时;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直管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7时。届时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请错峰申报、审核。

  四、申报流程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流程

  1.在线注册。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须先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kjjhxmgl.xjqmjk.com/)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注册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开展网上申报(注册时请正确选择上级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已在原系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请完善相关资料,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管理平台,由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程序,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报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所有盖章文件须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3.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委直属直管各单位使用申报单位账户项目初审,再用推荐单位账户审核推荐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提交至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不受理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需在申报、审核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审查提交。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承诺书;

  3.伦理/学术审查意见;

  4.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申报阶段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如因评审需纸质申报材料的另行通知。申报书将在申报人提交后统一生成,申报书也可在平台下载。

  五、组织管理

  (一)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将本通知逐级转发到辖区内所对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好科技项目遴选、审查推荐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若发现虚假承诺,项目负责人3年不得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任何科技项目,同时不推荐其申报其他科技项目,申报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任何科技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上传。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范,确保技术推广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等敏感领域的研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四)各相关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和申报单位要为申报项目提供必要支持,制定有效激励措施,落实配套资金,专款专用,为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联 系 人:科技教育处李运强

  联系电话:0991-8560102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曹 娟

  联系电话:0991-4634321,1389989535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附件:1.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限报数量表

  3.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kjgz/202509/9a403169009b441fb4c4d81ef47cd2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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