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的通知
新卫规〔2025〕5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章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zcwj2/202508/b735a25489f8453a8393ac10ed748a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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