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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废止〈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2025-09-24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一、为什么要废止《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18〕3号文件?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91号)相关文件要求,我省2018年11月27日印发的《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文件部分内容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地方,现已完成修订工作,于2025年3月4日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jw.guizhou.gov.cn/zwgk/jcxxgk/zcjd/wzjd/202503/t20250306_86998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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