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自种采药合法化,但这3条红线千万别碰!
2025-06-18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我国广袤的乡村地区,中药材资源丰富,乡村医生就地取材的传统由来已久。然而,长期以来,这种民间用药行为面临着法律定位模糊、监管标准缺失等问题。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调研员说明关于乡村医生自种自采中药材的规定。
《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农村中医药服务的特殊性。一方面,我国许多乡村拥有丰富的道地药材资源,村医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能够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降低用药成本,让村民以更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中医药服务。另一方面,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凭借多年实践经验,能够确保自采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当然,这些自种自采的中药材并非毫无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是硬性要求。一,仅限地产中药材,严禁跨区域采挖或种植外来品种;二,使用范围仅限于村医执业场所,不得流入市场销售;三,村医需对药材质量全程负责,从种植环境、采收标准到炮制流程均需符合规范。
总之,该规定的实施,是对乡村中医药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完善。它不仅盘活了农村中药材资源,缓解了基层用药难题,更让乡村医生的传统经验得以传承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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