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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国药一机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的通知

2025-01-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国药一机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国药一机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口腔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王宏远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王宏远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516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24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45593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内部

  科室设置: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专业;预防口腔专业)、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即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疼痛科(门诊)、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联系电话:0471—6944931

   

   

  2024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jgjs/202412/t20241227_2644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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