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4〕262号)要求,我委于2024年12月23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遴选推荐评审工作,经专家集中评审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岐黄学者培养项目人员10名。
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或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91-85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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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zhgl8/202412/407f51b960f742b1a0fcbd69226412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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