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2024-12-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内卫医发〔2023〕6号),我委对自治区级质控中心进行了优化调整,经对筹建期满的自治区级质控中心评估验收,现将确定的第二批自治区级质控中心负责人及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1,2)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自治区级质控中心及专家委员会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
附件:1.第二批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人名单
2.第二批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jgjs/202412/t20241224_2642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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