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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

2024-12-04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今年11月底,铜陵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达标率100%,圆满完成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第一批次建设目标。

  铜陵市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积极发挥“三医联动”机制优势,深入推进“三医”协同治理,全面确保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稳步推进。今年5月,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实施方案,7月联合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详细解读《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标准(试行)》,并对全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培训,要求医疗机构对照验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今年9月,铜陵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健、医保、公安部门启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联合验收评审暨麻精药品专项检查,并对全市麻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的品种开展了延伸检查。检查时召开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听取院方工作汇报、安排检查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铜陵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验收记录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项目内容,从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六大模块进行现场核查,形成记录当场反馈,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11月底,全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完成整改复查,健全规章制度、改善硬件条件、规范药品储存、完善质量管理,经综合评定,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

  “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不仅有力推动了卫健行业主管责任、市场质量监管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的贯通联动,也着力提升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下一步,铜陵市将继续按照方案部署,全力推进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建设目标。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603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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