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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1月-10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公示

2024-11-0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将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的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1月-10月经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1-10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zhgl4/202411/34b3a9e6915c4921a7526164eb73c4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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