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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4-10-09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

  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代理机构数量:5家

  二、代理服务内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业主单位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

  (二)受业主单位委托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事宜。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产品中标价格作为计费基数,参照【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含进口论证、需求审查、招标文件评审、评标等费用。

  四、遴选原则: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需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国际招标平台注册备案;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七)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有承接过金额400万元(含)以上医疗设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口具备独立的开标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名、获取及递交文件事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00时止; 受理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310室。

  3.报名资料:

  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符合“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⑤提供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二)获取遴选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成功后,遴选文件的详细需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参选单位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310室。

  联系人及电话:邢先生(0898- 6534181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409/t20240926_3738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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