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单位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服务能力,加快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我委启动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近期,我委通过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决定将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2024年度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单位。现公布建设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项目经费由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资助,项目承担单位予以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并给予人力、资金、设施设备和政策上的支持。请各入选的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设计方案,确定项目落地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资金管理;经过两年建设周期,项目单位应在药学服务、科研能级提升、药学科普特色方面,打造出有特色的社区药学服务品牌,提升社区合理用药水平,推动社区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此通知转发到本区的相关入选单位。
我委将在2025年9月启动项目建设中期评估,请各项目单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1.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徐汇区枫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长宁区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杨浦区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闵行区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浦东新区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浦东新区新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嘉定区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奉贤区南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yzgl4/20240919/d9264a5beedb482798237aaa91fa16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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