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9-1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新卫妇幼发〔2024〕2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数字化发展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为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件事一个专班、一件事一个方案”要求,制定《自治区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安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医疗保障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数字化发展局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疾病预防控制局 |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zhgl6/202409/878cb735339744b1a871ed7323325dd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