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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1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加强疾控领域法治建设,增强法治队伍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及《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律师团队作为局法律顾问并提供相关辅助性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工作要求:提供不少于3人的律师服务团队,团队需有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熟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3.服务内容:(1)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政策、制度和理论等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日常性、事务性涉法事务,为涉法纠纷提供法律咨询与处理建议。(2)法制审核服务。起草、审查、修改重要合同,对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所承担的立法项目、课题研究、专项报告等提供理论支持与法律帮助。(3)法治宣传培训。配合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每年举办一至两场次相关法律培训讲座。(4)诉讼、仲裁案件。依法代理各类听证及诉讼、仲裁、复议(仅提供法律意见的除外)等案件或者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置。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结束。

  5.费用报价:法律顾问费用分为年度基本费用和单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用(两项费用全年累计不超过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具体费用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分别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

  1.成立8年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及其拟指派的顾问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由律师事务所提供承诺函)

  2.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有15年以上从业经历,担任省、市(设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过行政立法活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重大复杂行政决策。

  三、提交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年限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律师服务团队姓名、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简历等。

  3.资质及荣誉:2022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证明(以司法部门或者律协颁发为准)。

  4.工作业绩:律师服务团队担任过省、市(设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特别是担任过省、市(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过行政立法活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重大复杂行政决策,代理过涉及行政履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诉讼案件。可提供合同、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司法文书等。

  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评审方法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对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服务承接主体。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磋商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17:00时。

  2.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公告中提及的资料装订、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至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规财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商名称,须密封且盖骑缝章。

  3.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律师事务所应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相关信息将反馈至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若已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

  2.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等任何费用。

  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规财法规处723办公室。

  联系人:李君若,联系电话:0551-62999537。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gggs/5750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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