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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扎实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2024-09-11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阜阳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专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进驻试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阜阳市选择颍东区、太和县作为试点区域,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作为颍东区试点医疗机构,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和华源医院等8家单位作为太和县试点医疗机构,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市级试点医疗机构。全市共有17家医疗机构、17名专职疾控监督员、17名兼职疾控监督员、34名疾控监督协管员参与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路径和模式。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出台《2024年阜阳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级和试点区县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和疾控局局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内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对疾控监督员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同时组建由传染病防控、卫生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为疾控监督员提供业务咨询、协助解决专业问题等技术支持工作,对试点工作予以指导和评估。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推动阜阳市医防融合持续深化,促进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监督与政府监管的有效融合。下一步,阜阳市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实践,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的创新成果,为全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阜阳示范。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sxgz/5750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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