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营养健康食堂”名单的公示
2024-06-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营养健康食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22〕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的函》精神,经专家评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会审议,决定对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仙葫院区等15家医疗机构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0家机关单位授予“广西营养健康食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2日前反馈至自治区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处)。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联系电话:0771—2804228(兼传真)
附件:“广西营养健康食堂”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spaq_49614/t18610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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