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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12号)

2024-06-2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太和县钛彬大药房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名称

  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服务

  性质

  网站域名

  IP地址

  注销

  日期

  太和县钛彬大药房有限公司

  太和县钛彬大药房有限公司

  (皖)-经营性-2021-0039

  经营性

  zoudi.xyz

  219.134.104.255

  2024年6月21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37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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