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医疗机构拟设置公示

2024-06-26 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经研究,拟同意设置西安八大处医疗美容门诊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电话(传真):029-89620739          

  附件:西安八大处医疗美容门诊部基本情况.docx

  


原文链接:http://sxwjw.shaanxi.gov.cn/sy/tzgg/202406/t20240624_23339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