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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互助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公示

2024-05-15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委依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互助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结果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现对此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19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tzgg_0/202405/t20240513_214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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