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备案情况的通告
2024-05-11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432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医疗机构在我委备案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情况向社会公开,培训基地可开展相应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1-62998059。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gggs/57214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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