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5-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网信办: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wjzt/202405/t20240508_2504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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