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2024-04-26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注销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化妆品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妆20160032;企业住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新华大道25座;生产地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新华大道25座;法定代表人邹继刚;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83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2/2023/8/8/b6f4dbcca27c4731821a8e6f317243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