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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疫苗委托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储存配送相关信息公示

2024-04-26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疫苗委托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储存配送相关信息列表公布如下:

  序号

  疫苗生产企业

  委托配送疫苗品种

  疫苗配送企业名称

  配送企业仓库地址

  配送方式

  配送地点

  委托终止时间

  1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1)腮腺炎减毒活疫苗,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 lgCCID50;(2)水痘减毒活疫苗,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带状疱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3 lg PFU。

  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2号楼1层、2层(3号冷库、4号冷库、5号冷库、7号冷库、8号冷库、9号冷库、10号冷库)、3层、4层、5层A区西北侧/B/C/D、6层A/C、7层D区、10层A区5号库

  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福建省内

  福建省2023年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公示之日止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ymwtps/202301/t20230103_6086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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