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生产企业(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报告信息公告
2024-04-2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2022年第55号公告) 要求,下列疫苗生产企业已向我局报告了疫苗储存配送相关信息,现予以公告。
疫苗生产企业 | 配送的疫苗品种 | 被委托储存、配送企业名称 | 配送区域 | 有效期 | |
区域仓储企业 | 区域配送企业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 安徽中生安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中生安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省 | 2024.04.01--2024.12.25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安徽中生安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中生安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省 | 2024.03.25--2024.12.25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24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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