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4-04-2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的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企业应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注销企业名单 | 许可证证号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有效期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皖AA5500613
| 批发
| 2019年04月30日至2024年04月29日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275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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