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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镔行政处罚公示

2024-04-26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卫医罚[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家镔

  案件名称: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规定向患者书面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sgg/sgs/sgsxzcf/202403/t20240319_64166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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