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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25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佚名

  辽卫办发〔2023〕30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

  为推动我省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加强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老年临床医学新进展交流,提升老年相关疾病诊疗水平,我委将于近期举办2023年辽宁省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年医学医师骨干能力提升班

  1.培训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4日-26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沈阳市内培训对象11月24日8:20报到),11月26日11点离会。

  辽宁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电话:024-86081815)

  2.培训内容:老年医学科建设、安宁缓和在老年科临床实践中的应用、老年病人血脂管理、预防老年人失能核心信息解读、衰弱与慢性心力衰竭、甲基化检测与肺癌筛查、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痴呆临床表现及最新诊治进展、临床医生营养治疗认识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老年医学科研方法内容。

  3.培训对象: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科室负责同志100人。

  4.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班课程并通过考核,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3分。

  5.联系人:陈雁,17740079082

  6.报名邮箱:jqyykjk@163.com

  二、老年医学护理骨干能力提升班

  1.培训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4日-25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沈阳市内培训对象11月24日7:50报到)。11月25日16:30离会。

  辽宁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电话:024-86081815)

  2.培训内容:痴呆老人诊疗护理现状和管理策略、护理科研在老年护理工作中的应用、老年衰弱与慢性病的研究进展、人文关怀护理理念在护士与老年患者沟通中的应用、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的临床教学实践等。

  3.培训对象: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骨干护士50人。

  4.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班课程并通过考核,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分。

  5.联系人:李尤,17740079525

  6.报名邮箱:lnsjqyy2023@sina.com

  三、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主办,辽宁省金秋医院承办。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不收取培训费,不安排接送站,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沈阳市康平、法库、新民以外区域的培训对象不提供住宿,请注意培训日报到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医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选派工作积极性高的科室负责同志和护士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分配名额见附件1。请于11月13日前将报名培训回执(附件2)分别发至医师班和护士班报名邮箱。

  联系人:省卫健委刘琳琳,联系电话:024-23392130。

  附件:1.分配名额

              2.培训回执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311071455087597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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