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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4-04-25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4-0009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中发〔2024〕11号

  有关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精神,进一步研究掌握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变化趋势,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为做好本市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请按照《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4年4月至8月。

  二、组织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市健康促进中心作为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具体任务,并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收集、审核调查数据,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监督评估。

  列入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点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要负责辖区内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工作负责人及调查、质控等人员(见附件1),确保1名中医药专业人员参与入户调查,承担问卷解释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考核要求开展调查,积极协调辖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各调查点调查工作程序规范、数据详实可靠,按期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上海市工作方案(见附件2)。

  三、经费管理

  市健康促进中心要根据工作实施内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及使用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报备,并严格遵照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按进度使用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涉及设施设备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完成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报送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3117935;

  市健康促进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21-34198189。

  

  附件:1.项目人员信息表

  2.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上海市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项目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2.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上海市工作方案.doc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zyygz2/20240424/b30a679f308f4fa1b2df757ba2200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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