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
2024-01-3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希望命名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各地要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名单
2.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和《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解读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xwzx_279/gfxwj/202401/t20240126_44314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