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对天津东丽唐城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2024-01-17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东丽唐城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东丽唐城医院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微波治疗(各科)、微波治疗经直肠前列腺(含材料)项目;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电脑中频+药透、电脑中频电疗、总胆红素—酶法、结合胆红素—酶法、血清淀粉样蛋白A测定(SAA)、尿沉渣定量(含定量、流式)(限十项以上)、放氟光固化玻璃离子水门汀、放氟光固化玻璃离子水门汀(垫底)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0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71042.62元。

  二、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整形外科医院、南开大学口腔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0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3963.45元。

  

   相关附件: 关于对天津东丽唐城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2024.1.11.doc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401/t20240115_65091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