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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公示

2023-12-06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于10月下旬启动了全省第二期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经发布选聘文件、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资格审核、专题会研究等程序,拟确定陈金燕等120名同志为海南省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898-66722625

  电子邮箱:hnjjjgc@163.com

  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12/t20231206_354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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