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2023-10-18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3〕1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省、市认真评选,拟将滕州市、广饶县、寿光市、嘉祥县、东阿县等5个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推荐上报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提出异议需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51766282,51766285(传真)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gsgg/202310/t20231016_4436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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