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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2023-10-11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富士充填”、“玻璃离子水门汀充填”、 “水门汀充填”等3个项目;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7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6547.16元。

  二、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和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8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48743.55元。

  三、天津北辰舒裕口腔门诊部所申报的低位骨埋伏阻生智齿摘除术、牙龈翻瓣术、含齿囊肿切除术等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8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10_642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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