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23-07-05 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辖区内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体验场馆、知识角和中医药相关的医教研企等单位,按照要求在7月集中举办活动,对于反响好、需求高的可持续开展。统一使用活动文字及标识等(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IMmDhEaRnM0RLG_dj5vTQ?pwd=9ivi,提取码:9ivi)

  二、每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活动不少于4场,同步开展直播或者其他线上展示参与渠道,每个基地线下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各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含创建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可视情况参照开展。

  三、各活动举办单位提前与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联系,由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负责与省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对活动进行专题报道。鼓励各单位与当地媒体合作进行宣传。

  四、各地市于8 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文视频资料(含新闻报道、活动现场等)汇总报送我局。国家局将择优宣传推广,并作为基地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

  省中医药管理局      任姝俞  029-87383876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李  丹  18502997881

  邮箱:rsy15802983977@163.com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3 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tcm.shaanxi.gov.cn/sy/tzgg/202306/t20230630_22920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